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經國特區第
一期開發計畫) 主要計畫案計畫書
桃園縣政府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
桃 園 縣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審 核 摘 要 表
項 目 說 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經國特區第一期開發計
畫)主要計畫案
擬定都市計畫
法令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27 條第1 項第4 款
擬定都市計畫機關 桃園縣政府
擬定都市計畫之機
關名稱或土地權利
關係人姓名
桃園縣政府
公開
展覽
1.第一次:
(1)自96.7.4.起公告30 日,刊登96.7.4.
~6.自由時報。
(2)自96.8.1.起公告30 日,刊登96.8.1.
~3.自由時報。
本案公開展覽 2.第二次:
起訖日期
公開
說明會
1.第一次:
(1)96.7.18.上午10 時於桃園市公所。
(2)96.8.22.上午10 時於蘆竹鄉公所、下午
2 時於龜山鄉公所。
2.第二次:
公民或團體對本案
之反映意見
縣級
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
97.2.26.第15 屆第11 次會議審議
97.6.11.第15 屆第15 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本案提交各級
都市計畫委員會
審核結果
內政部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
99.6.1.第731 次會審議通過
壹、計畫緣起
桃園縣都市發展係以桃園市、中壢市為重心的雙核心結構,除都
市計畫工業區面積(3,500 公頃)居全國之冠,為傳統工業之大縣外,
近年來人口成長快速,截至98 年底全縣人口為1,978,782 人,成為全
國第三大縣。由於交通地位的重要性,桃園縣都市成長與北部區域發
展息息相關,隨著都市結構轉變,早期都市計畫規劃大量之傳統工業
區,與環境現況發展產生衝擊,都市計畫有必要重新檢討,以促使土
地使用轉型與再生。
「經國特區」係指中山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以南之工業區及周邊
土地,往南臨接桃園市精華區域、往北鄰近蘆竹鄉中心區。因鄰近南
崁交流道,成為桃園縣重要之入口門戶,所以無論在土地使用或交通
運輸功能上,本區發展角色顯得非常重要。但目前此區之發展卻呈現
較為零亂的零星工業使用,反而成為阻礙都市入口門戶發展的絆腳
石。桃園縣政府(以下稱本府)為創造與桃園市藝文園區之「中正特區」
相互輝映的發展模式,配合長榮貨櫃中心遷移的意願及舊工業區更新
的發展契機,擬將中油桃園煉油廠現址與南崁都市計畫之工六、工七、
工九及貨櫃貨物轉運中心區結合,辦理「經國特區整體開發計畫」之
規劃,並藉由都市計畫之整體開發,以建設成為桃園縣之新都心,確
保桃園未來之繁榮與發展。
「經國特區」範圍涵跨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及林口特定區計畫,
面積廣達656 公頃(中油桃園煉油廠面積約476 公頃),都市計畫整體
開發非一蹴可及,本府擬透過分期分區開發計畫,並分四期開發,逐
步推動以達成計畫之目標。惟現階段第三、四期開發計畫,因涉及中
油煉油廠遷廠問題、周邊工廠意願及土地權屬複雜等因素,有其推動
之困難,將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辦理;而本案(經國特區第一期開
發計畫)及北側長榮貨櫃廠(經國特區第二期開發計畫),具開發可行
性,考量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冗長,恐無法因應桃園市人口成長及
都市環境之快速發展需求,有辦理個案變更之必要。
本案「經國特區第一期開發計畫」位於南崁都市計畫區之中央偏
南側,緊鄰南崁交流道,為連結桃園市區、蘆竹市區之重要區位。由
1
於交通地位的重要性,早期都市計畫規劃為工業區,提供傳統產業發
展使用,但因整體經濟環境變遷及都市發展結構之改變,住宅及商業
使用需求日增,已不適作工業區使用。為配合門戶核心轉型,本案已
列入「桃園縣都市計畫工業區空間發展政策白皮書」之優先轉型發展
地區。
民國73 年11 月8 日發布實施之「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高速公
路南側地區)細部計畫案」,指定本計畫區工業區(工九及部分工七)土
地,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面積約29.60 公頃;惟前述土地仍屬工業
區不具開發效益,長期未能執行重劃作業,該地區等同禁建,嚴重影
響民眾權益。
近年來隨著桃園市的擴張發展,本府為因應桃園市人口成長及都
市環境快速發展之需求,促使都市土地資源合理有效利用及工業區轉
型與再生,並解決上述土地長期禁建問題。朔於95 年底著手進行細部
規劃及財務可行性評估,並依土地權屬複雜度及開發難易度,分別擬
具市地重劃及回饋捐地等開發方式,且具開發可行性。本案經認定為
本府施政計畫之重大設施計畫,俾依都市計畫法第27 條第1 項第4
款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併同擬定細部計畫作業,以縮短都市計畫
作業時程,加速地區之開發建設。
貳、法令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27 條第1 項第4 款。
參、計畫範圍及面積
本計畫區位於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區之中央偏南側,高速公路南
崁交流道以南地區,計畫範圍東以春日路為界,西、南以南崁溪及南
平路為界,北至有恆街及經國路止與長榮貨櫃場相望,計畫面積約
61.60 公頃(如圖1、2)。
2
圖1 地理位置示意圖
3
圖2 計畫範圍示意圖
4
肆、原都市計畫發布情形
一、原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名稱及文號
表1 原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名稱及文號表
變更計畫名稱 發布日期文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
73 年2 月10 日73 府建都字
第10912 號
南崁都市計畫(高速公路南側地區)細部
計畫案
73 年11 月8 日73 府建都字
第147360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貨物分配中
心為貨櫃貨物轉運中心區)案
73 年12 月27 日73 府建都字
第168588 號
擬定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未發布實施
地區為住宅區及綠地)案
77 年1 月26 日77 府建都字
第12788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
區、工業區、住宅區、貨物貨櫃轉運中
心區、綠地、公園用地、學校用地、道
路用地為河川區)案
81 年9 月25 日81 府工都字
第172287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為道路、行政區)案
82 年4 月27 日82 府工都字
第68260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
為道路用地、變電所用地)案
83 年9 月26 日83 府工都字
第186691 號
變更南崁新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工
業區、農業區、保護區、鐵路用地、綠
帶、道路、河川為鐵路用地)(供高速鐵
路使用案)
84 年6 月28 日(84)府工都字
第134105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鐵路用
地為工業區、農業區、道路用地)案
85 年10 月24 日(85)府工都
字第231890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
為工商綜合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85 年11 月25 日(85)府工都
字第263868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
為機關用地)案
86 年3 月26 日(86)府工都字
第42166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87 年9 月15 日(87)府工都字
第173607 號
變更南崁市新鎮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
為住宅區及商業區)主要計畫案
90 年9 月10 日九十府城鄉字
第157989 號
訂定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要點)案
90 年10 月31 日九十府城鄉
字第221353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為機關用地(供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方
90 年11 月29 日九十府城鄉
字第239701 號
5
法院檢察署使用)公園用地、道路用地、
溝渠用地)案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
區、工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91 年7 月8 日府城鄉字第
9101449582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市鎮中心(中
心商業區)為藝文展演用地及商業區、市
鎮中心(文事中心)為商業區)主要計畫
案
92 年1 月16 日府城鄉字第
9200058462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為
道路用地)案
92 年5 月27 日府城鄉字第
9201097312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為文教區)案
92 年9 月29 日府城鄉字第
920216710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
為鐵路用地)(供高速鐵路使用)案
93 年1 月30 日府城鄉字第
930013891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為道路用地)案
93 年3 月31 日府城鄉字第
930068563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零星工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93 年5 月13 日府城鄉字第
930113727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鐵路用
地(供高速鐵路使用)為鐵路用地(供高
速鐵路兼道路使用)暨部分農業區、工業
區為道路用地案
93 年9 月24 日府城鄉字第
930244958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為
污水處理場用地)案
93 年11 月25 日府城鄉字第
9303039512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
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及溝渠用地為
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
溝渠用地)案
95 年6 月22 日府城鄉字第
0950175661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配合中正國
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案
96 年3 月9 日府城鄉字第
0960065719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
為高速公路用地)(配合國道二號拓寬工
程)案
98 年4 月8 日府城鄉字第
980157556 號
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工業
區、農業區、河川區、貨櫃貨物轉運中
心區、綠地、污水處理廠用地、鐵路用
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配合國道1 號五股
至楊梅段拓寬工程)案
98 年6 月10 日府城鄉字第
980215283 號
6
二、原都市計畫情形
「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於民國73 年2 月10 日
發布實施,曾於民國78 年7 月公告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惟因審議
時間過於冗長,其計畫年期、計畫人口及規劃內容與實際發展情形
差異甚大,全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2.2.18.第553 次會議決
議退請桃園縣政府重新研議,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後再報部審議。經
本府重新辦理都市計畫重製作業後,「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
盤檢討)案」於民國98 年8 月6 日起公開展覽,經桃園縣都市計畫
委員會民國99 年2 月5 日第16 屆第1 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函
報內政部核定。
而第一、二次通盤檢討辦理期間,與本計畫較為相關之都市計
畫個案變更計有民國73 年11 月8 日發布實施之「南崁新市鎮都市
計畫(高速公路南側地區)細部計畫案」,及民國77 年1 月26 日發布
實施之「擬定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未發布實施地區為住宅區及綠地)
案」(即春日路沿街之住宅區及綠地)。其中「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高
速公路南側地區)細部計畫案」指定該計畫區西側(一號道路以西、
十三號道路以南及十五號與二十五號道路)所圍成之街廓劃設為重
劃區,面積29.60 公頃(即工九及部分工七),須以市地重劃方式開
發。惟長期無法執行重劃作業土地未能有效利用,該地區形同禁建。
7
圖3 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高速公路南側地區)細部計畫案圖
8
伍、上位及相關計畫
一、上位及政策計畫
(一)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行政院經建會,民國97 年)
國土空間發展計畫屬原則性及指導性的策略方向,該計畫目
的在於「以國土為基礎」的策略,協調、整合不同部門政策間的
競合,促進國土空間秩序有效安排,改善資源分配的無效率,減
少區域發展差距。依循該計畫目標,將國土空間結構及發展構想
依循空間尺度分為四個階層:
1.國際階層:採「一點多心」網絡佈局模式,發展臺灣成為全球網
絡中重要的節點(node),臺灣內部為大小與功能不一緊密結合的
許多核心(center),並透過運輸與資訊緊密結合。主要規劃策略
為:
(1)健全海空門戶的國際接軌功能。
(2)強化運輸系統的網絡功能。
(3)強化區域成長極的競爭力。
(4)集結資源落實優勢產業空間佈局。
(5)善用高鐵建設重整西部走廊的空間結構與秩序,建構空間分
工互補的公共基礎建設架構。
(6)善用自然與人文資產強化地區獨特性。
2.全國階層:分為中央山脈保育軸、西部成長管理軸、東部策略發
展軸、離島生態觀光軸、海洋環帶。桃園縣位於西部成長管理軸,
以展現地區競爭力為主要發展目標。
3.都會階層:桃園縣屬北台城市區域,其發展定位為國家門戶、經
貿核心、創研與文化國際都會、ICT 高科技產業帶。
4.地方階層:透過各地方政府對基礎建設及公共設施的規劃,型成
優質的生活圈型態,提供民眾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台灣北部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內政部營建署,民國
98 年)
為因應全球區域競爭造成產業結構轉型並兼顧國土永續經營
理念,辦理台灣北部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作業,北部區域
9
是國內政治金融聚集之都會核心,擁有最重要海運雙港(台北港+
基隆港)及國際空運門戶(桃園國際機場)、完備的都會捷運網絡及
生態觀光資源,故定位為「國際都會經貿樞紐」、「國際科技交流
中心」、「國際生態保育示範」區域。
本次通檢之空間發展策略為指導都會區空間發展架構,並提
供都會發展機盤設施。並將北部區域分為三個發展軸帶,桃園縣
屬於都會成長軸,其重點發展策略之一為建構台北-基隆及桃園航
空自由貿易港區等自由經貿門戶。
(三)桃園縣綜合發展計畫(桃園縣政府,民國94 年)
1.發展理念與願景
針對桃園縣既有利基與優勢條件,提出桃園縣未來之發展
理念,包括以下三點:
(1)面向國際,區域整合。
(2)利用利基,發展潛力。
(3)綜合考慮,重點發展。
一個海空中心
運輸(Transportation)
觀光(Tourism)
科技(Technology)
中政經
北運籌
南研發
西港產
東遊憩
中正國際航空城
桃園國際港
桃園車站都市更新
青埔車站新都心
客家文化園區
部落文化園區
文化藝術園區
漁港休閒園區
二個
三個
都市核心
T
四個
五個
產業
藝文園區
發展面向
根據上述發展理
念,勾勒桃園縣未來之
發展願景,係將發展一
個海空中心(中正國際
航空城及桃園國際
港)、二個都市核心(桃
園及中壢都市發展核
心)、三個T 產業(即運
輸Transportation、
觀光Tourism 與科技Technology 等三T 產業)、四個藝文園
區(客家文化園區、部落文化園區、文化藝術園區與漁港休
閒園區)及五個發展面向(即北運籌、中政經、東遊憩、南研
發與西港產)。
2.空間結構發展概念
(1)空間發展帶
10
依桃園縣自然與實質環境特徵--海、田、城、山,本計
畫係將桃園縣由西至東分為濱海發展帶、產業發展帶、城市
發展帶以及觀光發展帶四個空間發展帶,規劃各發展帶之主
要發展概念,勾勒出桃園縣整體發展之空間格局,期以落實
該計畫空間結構發展構想,作為後續各部門計畫提擬實質發
展計畫之基礎規劃藍本,藉以強化北運籌、中政經、西港產、
南研發及東遊憩五大分區之功能與特色。
(2)發展面向(詳圖4)
發展面向則考量地區特性予以定位,以有效利用公共資
源之分配,達成區域聚集發展及形塑地區特色等實質效益。
A.北運籌:發展國際航空城、國際會議中心與物流轉運中心。
B.中政經:定位為桃園縣之政經金融中心及都市更新特區。
C.東遊憩:定位於觀光遊憩軸帶及民俗文化據點。
D.南研發:定位在發展科技研發中心。
E.西港產:利用其產業及濱海區位特性,定位在發展國際工
商港化園區及濱海親水藍帶。
(四)桃園縣城鄉發展政策綱領(桃園縣政府,97 年)
桃園縣政府積極推動各項地方建設促進經貿發展,主要項目
包括推動桃園航空城、機場捷運等。相關建設計畫將逐漸擴大城
市規模,並漫延至鄉村或產業發展土地,且因都市土地與非都市
土地管控不一致,易造成都市周邊土地未能整體發展、降低產業
發展土地開發效益及未能發揮重大建設預期效益等問題。因此,
未來桃園縣推展重大建設,需結合都市成長管理策略,有效管控
及整合城鄉土地資源,以解決城鄉發展相關問題,爰此,桃園縣
政府訂定桃園縣城鄉發展政策綱領,指導相關重大建設及城鄉空
間土地使用,打造優質新桃園。
1.願景
(1)扮演全球接軌、在地行動的國家門戶。
(2)擔任全台區域整合角色分工的關鍵角色。
(3)營造共榮生產、魅力生活、優質生態的永續桃園。
11
2.發展政策綱領
(1)打造桃園航空城,啟動新一波機場經濟發展
配合「國際機場特別條例」推動,整合國際機場營運需
求與周邊地區發展,打造兼具工商會展、觀光休閒、消費及
旅客和貨物轉運機能的桃園航空城,帶動臺灣的經濟發展,
朝亞太運籌中心的目標邁進。
(2)建構綠色運輸系統,營造健康便捷的都會生活圈
建構桃園都會區綠色大眾運輸系統,串聯桃園都會生活
圈、高鐵站、桃園國際機場,營造健康、便捷的都會生活環
境。進一步整合臺北捷運新莊線、臺北捷運三鶯線、臺鐵高
架捷運化和桃林鐵路捷運化,建構完整的北臺灣捷運路網,
營造北臺都會生活圈。
(3)整合都市計畫,促進城鄉永續發展
以城鄉永續發展觀點,整體考量全縣現有33 個都市計
畫,並優先整合桃園市、中壢市、八德市、平鎮市等重點發
展地區之12 個都市計畫;其他都市計畫地區則規劃為特色
發展地區。
(4)結合埤圳濕地水路紋理,打造空間美學風貌
桃園台地上密佈綿延之埤圳濕地系統,擁有「千塘之縣」
的美譽,更是景觀風貌重要特質。結合埤塘水圳的重要生態
景觀與文化價值,打造水綠生態網絡交織的城鄉空間美學風
貌。
3.與本案相關之發展策略
(1)大眾運輸發展策略
A.積極推動「桃園都會區捷運路網檢討評估及優先路線走廊
研究案」,規劃桃園都會區「日字型」後續路網發展計畫,
包含優先推動八德市介壽路至桃園市中正路的綠線捷運;
第二階段棕線及橘線、新莊延伸線、三鶯延伸八德線等後
續路網規劃。
B.建構先進公共運輸系統,包括軌道運輸及公車系統(包括
12
捷運化無軌公車、傳統公車與中介運輸),促使都會公共運
輸系統之完整化。
C.配合軌道運輸系統規劃,辦理周邊地區土地發展規劃,並
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
(2)城鄉成長管理策略
規劃桃園航空城(約6150 公頃),以及高鐵、台鐵、及
捷運等軌道運輸系統主要影響範圍之12 處都市計畫區為重
點發展地區;其餘地區則依地區發展特色,規劃為特色發展
地區,本計畫區屬重點發展地區。(詳圖5)
4.優先推動之城鄉建設計畫
民國98 年底桃園縣總人口數約198 萬人,依據桃園縣近20
年人口統計資料,以人口成長趨勢預測及加計重大計畫引入人
口,推估至民國110 年桃園縣總人口為233 萬人。為因應成長
需求,並配合中央建設計畫及本府主導重大計畫(詳圖6),本府
將優先推動下列城鄉建設計畫,包括: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案、
中路地區整體開發計畫案、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經國特區
第一期開發計畫)案、中壢龍岡運動公園整體開發計畫案、桃園
縣機場捷運車站及周邊土地開發案、臺鐵桃園段高架捷運化都
市縫合整體發展計畫案等,預計可新增建築土地約402 公頃,
以因應未來發展需求。
13
圖4 桃園縣空間發展面向示意圖
14
圖5 桃園縣重點與特色發展地區示意圖
15
圖6 民國110 年桃園縣城鄉發展藍圖
16
(五)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桃園縣政府,99 年)
為因應瞬息萬變的全球化環境、冀以更具時效性與彈性之策
略式規劃,在上位計畫指導下提出桃園航空城發展目標,達到臺
灣的國家競爭力提昇,進而帶動區域產業及經濟繁榮之目標。
1.制定依據
(1)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36 條:「為促進航空城之發展,園
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於特
定範圍擬定區域計畫;其循都市計畫程序擬訂計畫者,應依
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
(2)區域計畫法第5 條:「左列地區應擬定區域計畫:一、依全國
性綜合開發計畫或地區性綜合開發計畫所指定之地區。二、
以首都、直轄市、省會或省(縣)轄市為中心,為促進都市實
質發展而劃定之地區。三、其他經內政部指定之地區。」以
及第6 條:「區域計畫之擬定機關如左:一、跨越兩個省(市)
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二、跨越兩
個縣(市)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三、
跨越兩個鄉、鎮(市)行政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縣主管機關
擬定。依前項第3 款之規定,應擬定而未能擬定時,上級主
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指定擬定機關或代為擬定。」。
(2)民國98 年6 月6 日內政部內授營綜字第0980805098 號函同
意依區域計畫法第5 條第3 款規定,指定桃園航空城為擬定
區域計畫之地區,並原則同意以桃園國際機場園區所在鄉鎮
市及其周邊可能影響之鄉鎮市作為擬定區域計畫之規劃範
圍。(詳圖7)
2.部門發展計畫
(1)產業部門:區域創新的航空城。
(2)運輸系統部門:SMART 運輸航空城。
(3)公用及公共設施部門:分工互補的航空城。
(4)防災部門:安全無虞的航空城。
(5)環境保護設施部門:綠意潔淨的航空城。
17
(6)觀光遊憩部門:休憩閒適的航空城。
3.內容概述:
功能分區
面積
(公頃)
發展重點
機場
專用區
1,750
提供航空器起飛、降落與地面活動區域及供公
共使用之機場專用區土地,發展供航空器起飛
降落之跑道、航廈、導航設施、供公共使用之
航空運輸支援服務、商業服務設施等使用。
自由
貿易港區
320
發展因機場活動衍生國際貿易所需各類加工
製造、加值作業、進出口轉口倉庫、保稅倉庫、
物流發貨、批發倉儲、打拆盤作業、空盤櫃維
修、辦公行政、會議展覽服務等使用。
機
場
園
區
小計 2,070
航空服務
生活區
680
1.發展航空工業,包括飛機設計、研發及製造
以及飛機機體結構件、內裝件、發動機、航
空電子零組件、系統件之製造、維修及改
裝。
2.因應航空服務業所衍生之專業研發訓練、購
物商場及餐館、休閒娛樂及運動服務,並提
供機場服務旅館、宿舍、住宅等使用。
經貿展
覽園區
490
發展供國際會展中心及展覽服務、商務辦公、
資訊服務、國際金融業務、購物商場及餐館、
休閒娛樂及運動服務、旅館及旅遊服務等使
用。
機場相容
產業區
1,400
1.發展航空工業,包括整機之設計、研發及製
造以及飛機機體結構件、內裝件、發動機、
航空電子零組件、系統件之製造、維修及改
裝。
2.因應航空服務業所衍生之專業研發訓練、汽
車租賃、停車租賃等使用。
濱海遊
憩地區
350
結合竹圍漁港及濱海資源發展購物商場及餐
館、水域遊憩活動、一般旅館等使用。
農產加值
產銷地區
470
結合地區農業產品,發展展售服務、農產品加
值服務。
生活機
能地區
690
以捷運車站周邊地區發展住宅、購物商場及餐
館、休閒娛樂及運動服務等使用。
總 計 6,150
18
圖7 桃園航空城示意圖
19
(六)桃園縣都市計畫工業區空間發展政策白皮書(草案)(桃園縣政府,
99 年)
隨著全球化趨勢及產業發展型態轉變,促使產業用地需求條
件快速變動,且本縣正積極推動桃園航空城、大桃園科技工業園
區及軌道運輸等重大建設計畫,將帶動新一波的產業發展需求。
為使本縣工業區之存續與轉型能有合宜的發展,提高經濟發展效
益,爰訂定「桃園縣都市計畫工業區空間發展政策白皮書」,作為
本縣都市計畫工業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民間個案變更之指導。
1.發展願景
(1) 扮演全球資源整合、產業技術領導的關鍵角色,締造桃園航
空城產業經濟力。
(2) 營造共榮生產、魅力生活、優質生態的航空城,創造永續的
桃園城市生命力。
2.發展目標
(1)以國際競爭之觀點調整全縣工業區空間結構,營造優質之產
業群聚環境,提昇產業競爭力。
(2)配合全縣城鄉發展藍圖,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促使工業區適
性適量轉型發展,活化老舊工業區。
3.都市計畫工業區發展策略
(1)四大都心都市計畫工業區發展策略
A.東-生態休閒都心:依本身環境資源之條件及特色,避免危
害環境生態資源及秉持觀光休閒之優勢,區內都市計畫工
業區應轉型為低污染性之土地使用型態,強調環境敏感保
護,不適宜高強度發展。
B.西-航空物產都心:桃園航空城計畫及大桃園科技工業園區
計畫係以產業發展為定位,區內都市計畫工業區應配合相
關產業發展政策指導,增進產業群聚效應,朝向產業升級
效益發展為目標。
C.南、北-政經科教都心
a.報編工業區:依「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20
或「產業創新條例」編定之都市計畫工業區以維持工業
區為原則,並配合工業區主管機關調整轉型使用之需求。
b.非屬報編工業區:依循上位政策指導及配合使用現況、
重大建設計畫之條件,研擬適宜轉型發展地區之原則作
為都市計畫工業區發展之執行策略。
(2)都市計畫工業區適宜轉型優先辦理地區
為使前述工業區轉型使用能循序發展,與重大建設計畫
配合,並作為公部門優先檢討都市計畫之參據,都市計畫工
業區轉型優先地區如下(詳圖8):
A.機場捷運沿線之工業區:桃園機場捷運車站周邊工業區,
配合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透過地區轉型使用建構捷
運生活圈,如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內之
工業區。
B.台鐵高架捷運化沿線之工業區:配合台鐵高架捷運化,以
車站站體周邊地區為原則,透過沿線工業區轉型提供綠廊
及通道,達成都市縫合及再發展之機能,如桃園、縱貫公
路桃園內壢間、中壢平鎮擴大都市計畫區內之工業區。
C.配合整體空間結構發展及重大縣政計畫推動,亦列入優先
轉型發展地區,如配合經國特區內南崁都市計畫區之長榮
貨櫃中心及工六、七、九等處工業區及中壢龍岡體育園區
等。
D.上述「西-航空物產都心」及「南、北-政經科教都心」之
都市計畫工業區,如因本身土地利用現況、設廠情形及區
位因都市發展結構之改變,符合「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
更審議規範」檢核原則者,或經通盤檢討指定變更者,得
予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
21
圖8 都市計畫工業區轉型發展次序地區示意圖
22
二、重大交通建設及相關計畫
(一)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建設計畫(交通部,93 年)
自台北車站附近經臺灣桃園國際機場二期航站、高鐵桃園車
站至中壢中豐路與環北路口,全長約51.47 公里,共設22 座車站
及2 處機廠,其中有15 座車站及2 處機場屬桃園縣轄區。三重至
中壢路段(長約47.4 公里)之土建工程及全線機電系統工程由交通
部高鐵局辦理,預定102 年2 月完工,102 年6 月商業運轉;三重
至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路段(長約4.1 公里)之土建工程,則由交
通部委託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完成後交由高鐵局接續施
作軌道、機電設施及系統測試,預定103 年8 月完工,103 年10
月商業運轉。全計畫竣工期限預定為104 年10 月。
(二)桃園都會區捷運路網計畫(桃園縣政府,97 年草案)
目前桃園縣政府正委託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桃園都
會區捷運路網檢討評估及優先路線規劃」,期引進捷運系統,提供
便捷的交通服務,將桃園縣建構為永續發展之大都會。桃園都會
區之大眾捷運整體路網由藍線、紅線、綠線、橘線及棕線等構成,
其中藍線已併入機場捷運線;另為提供觀音及新屋等地區便捷之
大眾運輸服務,建議亦可以公車捷運系統(BRT)與橘線銜接轉乘。
(詳圖9)
1.藍線:延續機場捷運線A21 站後銜接中壢火車站後續往南服務龍
岡與八德都市計畫地區。
2.紅線:東由縣境外之鳳鳴站起經桃園站西至中壢站止,以鐵路高
架捷運化之方式提供服務。
3.綠線:自航空城特定區起(並可銜接高鐵桃園站特定區)沿中正路
往南經桃園站後,轉介壽路銜接大湳、麻園及八德都市計畫地區。
4.橘線:自捷運棕線大興路口起,沿大興西路走廊經中路都市計畫
擬定區、中福都市計畫擬定區、中壢工業區銜接至捷運藍線A21
站(中豐路與環北路口)後,續向西行經環西、環南路走廊至中豐
路。
5.棕線:自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線A10 站起,沿南山路及桃林鐵
23
路支線走廊銜接至桃園站。另路線計畫由桃園站續向東行沿萬壽
路走廊至台北捷運新莊線迴龍站,以公車捷運系統(BRT)或新型
之輕軌運輸系統(LRT)提供服務,可銜接桃園捷運與台北捷運路
網,同時提供龜山沿線地區民眾往來桃園及台北都會區之大眾運
輸服務。
(三)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係納為行政
院「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負責辦理,預計於民國105 年高架段通車,民國106 年計畫完成。
其鐵路高架工程範圍起於臺鐵西部幹線鶯歌站與桃園站間(里程
約K53+350),向南經過桃園站、內壢站、中壢站,止於中壢站與
埔心站間(里程約K70+500),全長約17.15 公里,桃園、中壢及
內壢車站將改建為高架車站,並新增國際、永豐及中原大學等3 處
簡易通勤車站。
(四)中山高五股楊梅高架拓寬工程
中山高桃園路段因交流道密集、容量不足、缺乏短程替代性
道路,造成經常性壅塞;高公局計畫以平面及高架方式拓寬五股
至楊梅段,總長約40 公里,以中山高兩側高架興建,中壢戰備道
以北雙向各3 車道,以南則雙向各2 車道;另為改善中山高桃園
交流道,設置集散道路銜接中正路,以分散車流。
本案於97 年6 月9 日獲環保署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67 次委員
會有條件通過:應留設一高乘載專用車道。
(五)長榮貨櫃場遷移再利用計畫
長榮國際儲運公司為配合台北港發展、強化貨櫃集散功能以
及帶動地區轉型為桃園新都心,刻正辦理規劃及變更,擬以25 公
頃之貨櫃貨運轉運中心區變更為產業專用區,以整體開發方式開
發,並劃設文小用地及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供周邊地區使
用。
24
圖9 桃園都會區捷運路網示意圖
25
26
(六)促進民間參與桃園縣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
運、移轉(BOT)計畫
1.計畫內容
本府於民國92 年11 月完成「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細
部規劃」,並於98 年4 月完成「促進民間參與桃園縣桃園地區
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之先期計
畫書,期藉由該計畫之推動,有效引進民間資金、技術及效率
參與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建設,預計可提升桃園縣公共污水下水
道普及率約40.56%,進而達到改善居住環境衛生、防止水域污
染及提昇生活環境品質之目的。
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包括桃園市、縱貫公路桃園內壢
間、南崁新市鎮、龜山、八德大湳地區、八德八德地區(含八德
擴大)等六個都市計畫區,及八德及大湳二都市計畫區間之瑞
德、瑞祥、瑞發、瑞泰及大信五個里納入,計畫範圍約7,610
公頃(詳圖10)。為處理前述地區家庭污水所需之污水處理場,
本府辦理「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區(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
場用地)案」,業於93 年11 月公告實施,並於98 年12 月土地
徵收作業辦理完成。
2.本案之因應措施
本計畫區屬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涵蓋範圍,若本案開
發後上述之污水下水道系統尚未興建、營運時,將依下水道法
相關規定,五百人以上居住或總計興建一百住戶以上之社區,
應設置專用下水道。未來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營運時,則要
求專用下水道戶銜接納入公共下水道。
(七)南崁溪流域污染整治計畫
為維護南崁溪整體生態本府之因應措施如下:
1.持續推動南崁溪污染整治計畫,加強污染查察。
本府自91 年起配合環保署開始執行「南崁溪流域污染整治
計畫」,並推動成立「南崁溪流域污染整治推動小組」,而污染
源稽查管制部分,本府環境保護局也成立「溯溪查暗管稽查小
組」,有效遏止不肖業者私自埋設暗管偷排行為及不法排放。經
多年整治,南崁溪嚴重污染河段減少了百分之六十,水質明顯
獲得改善。
2.執行自然淨化工程,改善河川水質。
為改善南崁溪河川水質,本府工務局及水務局負責執行南
崁溪流域水環境自然淨化工程,以生態的角度進行水質淨化,
配合南崁溪流域原有的自然環境,藉由生態工法施作(如河岸採
用箱型籠或蛇籠、人工溼地、礫間淨化設施及高灘地等),營造
出水生動、植物的棲地,不僅能發揮水質改善的功能,更提供
民眾更多結合親水休閒空間及復育保育的教育場所。
目前已完成上游龜山段約三公頃的側灘植生淨化,及中、
上游民光東路段約二公頃人工溼地側灘植生淨化,以及中游忠
孝西橋段生態綠美化,逐漸發揮了水質改善的功能。
3.進行流域帶狀生態綠美化,創造親水空間。
藉由水岸為發展主體,整合周邊步道、自行車道、綠帶、
及公園等以戶外健康休閒為訴求之活動空間,本府水務處著手
進行「南崁溪河岸綠美化工程」(詳圖11),期望將現有違建雜
物橫陳的河岸空間,轉化成一般民眾日常生活的活動休閒場所。
規劃範圍為龜山鄉陸光橋至蘆竹鄉南崁溪橋間之南崁溪沿
線,跨越蘆竹鄉、桃園市及龜山鄉等地區,屬南崁溪之中游河
段,未來透過自行車道及人行步道的串接,讓南崁溪沿線之都
市景觀、田園風情、水圳生態、水工教育、綠蔭廊道及河道特
色得以串聯。
4.本案之因應措施
本案西南側面臨南崁溪,配合南崁溪河岸綠美化工程,本
計畫區鄰接南崁溪部分劃設為公園綠地,以形塑河岸藍綠景觀
軸帶。並規劃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系統與南崁溪河岸串接,提
供休憩場所。
27
圖10 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示意圖
28
圖11 南崁溪河岸綠美化工程範圍示意圖
29
陸、經國特區整體開發計畫內容
一、經國特區角色功能與定位
(一)角色功能
本計畫區位居桃北門戶,為連結大台北城市區域發展下之重
要節點,地理區位上係鄰近桃園市區政經中心及人口稠密地區,
未來相關交通重大建設系統網絡完成後,藉由聯外交通之便捷
性,預期將更加緊密地連結桃園市及大台北地區都市機能;考量
鑲嵌於大台北都會區及桃園市之都市定位及機能,經國特區之角
色功能分析如下:
1.就北台灣都市分工層面(支援機能):台北都會區後勤產業支援及
住宅腹地
以鄰近台北市及交通便利性之近便優勢,以及土地價格低
於台北市之條件,本計畫區未來釋出之土地,可做為支援台北
都會區之後勤產業及住宅發展儲備腹地,因應北部區域成長人
口。
2.就桃園都市空間結構層面(接合機能):桃園新門戶及新都心
計畫區位於桃園縣總體發展之北運籌(發展國際航空城、國
際會議中心與物流轉運中心)及中政經(定位為桃園縣之政經金
融中心及都市更新特區)之中介地帶,亦為外縣市採陸運方式抵
達桃園市首要入口,大量釋出之都市再發展用地,在評估規劃
引入都市新機能同時,更可藉由桃林鐵路之綠色運輸系統,北
連機場捷運線,進而連絡空港及北市,南抵桃園政經中心,建
構完整的都市空間結構。
3.就產業轉換再利用層面(再生機能):都市新生綠心-都會公園
煉油廠的存在,見證了台灣石化工業的發展歷程;在國外眾
多案例中,多數重工業區在遷移後,原本的產業文化資產並不
會因而完全消滅;透過蛻變新生,更轉化新的都市地景。中油
煉油廠占地約475 公頃,西側臨近春日路為平坦土地;其東側
銜接林口台地為坡地地形,大部分地區坡度在四、五級坡以上,
無法做為都市可建築用地。在此地形限制條件下,卻提供桃園
30
縣可發展都市新生綠心之最佳區位,結合虎頭山遊憩系統,以
都會公園概念搭配部分工業地景與博物館,成為獨具特色的桃
園新綠心。
(二)未來發展定位:北部區域的衛星健康市鎮,其未來發展所需之都市
機能應包含下列八點:便捷、服務、安全、舒適、活力、文化、生
態、永續,以符合健康市鎮之意涵。
延伸桃園市住
商發展空間
工業區機能
生態
永續
舒適
活力
安全文化
衛星健康
市鎮
便捷
服服務務
接合
完整
支援
延伸
捷運
綠線
桃林鐵路
客運化
國際機場
貨運物流園區
支援北部區域產業軸帶
延伸北部區域居住空間
門戶
圖12 經國特區整體規劃未來發展定位示意圖
31
二、經國特區整體規劃構想
(一)引入活動機能
期許本計畫在具有交通便捷區位環境中,成為生態、永續、
國際觀的桃園門戶及副都心,定位發展為銜接桃、北都會區發展,
以及本地區就業與居住的地區型生活支援機能,因此本計畫區引
入之活動機能如下:
1.中心商業活動機能區:配合入口門戶意象、大眾運輸場站、區域
服務機能,規劃中心商業區。
2.生活服務機能區:藉由長榮資源,引入藝文活動,豐富地區文化,
成為地區發展之觸媒。
3.產業發展機能區:北部產業發展腹地,彈性容許產業進駐。
4.優質住宅機能區:分別就山、水等資源配置住宅使用。
5.都會生態休憩機能區:產業用地再生為生態公園,作為都市之
肺,提供休閒遊憩功能。
圖13 經國特區整體分區構想示意圖
32
(二)土地使用規劃構想
本計畫土地使用構想係將全區道路系統重整,建立完整棋盤
式路網系統,且延伸中油桃園煉油廠內之北溝、南溝與南崁溪串
聯,塑造都市藍綠軸串聯;其使用機能改變使住、商、工等機能
分區鮮明,並以公園、學校、綠帶等,串聯成環狀公共設施與開
放空間系統。各分區之規劃構想,詳圖14,分述如下:
1.中心商業活動機能區
經由桃林鐵路轉型為通勤電車,南向聯絡桃園市中心及台
鐵,北向聯絡桃北鄉鎮及桃園機場捷運,進一步納入台北都會
區大眾運輸系統,使具有提供台北都會區住宅使用之潛力,故
於計畫區內新設桃林鐵路通勤車站,作為進入計畫區之主要入
口,塑造中心商業發展,建立新門戶意象。
中心商業區發展類型分為四種,分別為產業服務商業發
展、門戶商業、站前特色商業及中心商業發展,並塑造50 公尺
主要商業園道系統,提供設置結合購物、運動、休閒娛樂、文
化、飲食、展示、資訊等設施使用。透過地區整體的環境改善,
提升中心商業區及周邊地區的經濟價值,成為桃園地區的標誌
性景觀區與副都心的都市消費娛樂區。
2.生活服務機能區
配合長榮貨櫃轉運中心區之轉型發展,與位處交流道門戶
位置,及臨南崁溪水岸等特性,規劃提供藝文展演、休閒娛樂、
商業、住宅及辦公等複合性機能,以長榮交響樂團為資源,提
供古典學術展演空間,以充實南崁地區藝文及生活機能環境,
並結合以流行文化為主軸,提供演藝活動空間之多功能藝文園
區,打造桃園雙藝文核心,建立地區發展意象,強化門戶景觀
與意象。
3.產業發展機能區
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定義,我國民國90~97 年為產業創新
導向時代、民國98~104 年為產業全方位躍昇時代。為促進桃
園產業升級,將傳統製造業轉變為創新研發、技術升級、全球
33
運籌等三個面向,提供高科技產業及其相關之研發、技術性諮
詢與服務事業等設施使用。
本計畫區鄰近桃園國際機場,具有接合台北、新竹之空間
優勢,具備發展後勤產業、科技等相關支援性產業之潛力。為
促進計畫區傳統產業升級,將民生北路二側之乙種工業區,調
整土地使用分區為科技產業區,定位以創新研發、技術升級、
全球運籌為發展方向,並引導科技相關產業進駐。
4.優質住宅機能區
以鄰近台北市及交通便利性之近便優勢,以及土地價格較
低之條件,本計畫區未來釋出之土地,可做為支援台北都會區
之後勤產業及住宅發展儲備腹地。
計畫區西側緊鄰南崁溪,為難得之城市親水資源,而南崁
溪於歷年之污染整治及復育後,將可形塑計畫區景觀,並為城
市之生態、開放空間發展重要之元素。
本計畫將住宅區規劃為三種類型,分別為水岸住宅區、林
蔭住宅區及山景住宅區,分述如下:
(1)水岸住宅區
依南崁溪綠美化工程之發展分區,本計畫位於南崁田園
親水廊道發展分區內,發展具主題性之水岸空間型態,藉由
南崁溪綠美化工程,本計畫將南崁溪沿岸之工六、工七及工
九,規劃為水岸住宅區。
(2)林蔭住宅區
沿桃林鐵路兩側,配合桃林鐵路沿線林蔭系統之設計,
於周邊規劃林蔭住宅區。
(3)山景住宅區
於中油桃園煉油廠廠區內,山坡地坡度30%以下地區規
劃為山景住宅區,塑造低密度優質住宅區。
5.都會生態休憩機能區及歷史風貌公園
中油桃園煉油廠西側臨近春日路為平坦土地,其東側銜接
林口台地為坡地地形,大部分地區坡度在四、五級坡,面積約
34
250 公頃,無法作為都市可建築用地,在此地形限制條件下,
規劃提供桃園縣都市新生綠心之最佳區位,建議搭配保存部份
工業建物,作為地景設施及歷史見證,結合都市藍綠軸線成為
生態廊道,轉型為大型工業生態都會公園,並於周邊設置工業
博物館、休閒國際旅館等相關產業使用,並連結虎頭山公園形
成遊憩綠廊,創造遊憩休閒之大型開放空間。
另為改善南崁交流道周邊道路服務水準,經國特區第二期開
發計畫範圍(長榮貨櫃園區)之水汴二路規劃為40 公尺寬(包含
現有水圳),並延伸至中正路;基地沿經國路側並應退縮10 公尺
供經國路拓寬為40 公尺寬至前述路交叉口。
圖14 經國特區初步規劃構想示意圖
35
(三)綠色運輸規劃構想
1.桃林鐵路再利用
桃林鐵路為南北向大眾運輸系統,行經桃園市、虎頭山風
景區、蘆竹鄉,未來更可銜接桃園機場捷運線,為計畫區內重
要捷運幹線;目前規劃設站位置為寶山站、南祥路站,距經國
特區中心約兩公里之遙,未來應留設部分鐵路用地作為爭取區
內設站之籌碼;站體規劃街廓為170 × 35 公尺之街廓,視未
來發展規模,可擴充站體建築至廣停區劃空間,目前鐵路用地
應先由中油現址用地遷廠變更後提供。
同時鄰近站體之街廓深度不宜過短,避免造成多處路口及
平交道形成之轉向交通衝擊,因此建議取消區內次要道路之連
通,拉長街廓深度,有效降低衝突,預設站體位置及取消道路
連通位置。
2.增設轉運站
在「國道1 號五股楊梅段拓寬工程」計畫中,預定於中正
路增設匝道,並規劃客運轉運站乙處,位於中正路延伸線之中
正橋東側;惟僅設置二個匝道,未來使用並不足以完全解決南
崁交流道周邊之客運需求,其出入動線勢必影響南崁交流道之
服務水準,因此於經國特區整體規劃中,建議留設轉運站乙處,
解決周邊客運轉運雜亂之課題。
藉由工七、工九辦理市地重劃,無償取得停車場用地作多
目標使用,並採BOT 方式投資興建,以作為客運轉運站之預定
地。
3.自行車系統
主要沿南崁溪水岸綠帶、高速公路隔離綠帶、鐵道綠軸、
景觀道路、藍帶道路規劃,達成自行車專用道之可能,降低自
行車與一般客車衝突,除串連計畫區內主要開放空間系統外,
並進一步達到住宅區與藝文休閒、地區轉運、工作生產、山林
休閒等機能結合之可能,推動綠色運輸成為民眾生活,達成「衛
星健康市鎮之理念」。
36
4.人行系統
為整合地區各機能,強化彼此互動,須以各使用為核心,
建立主要人行動線,串聯工作、交通、居住、消費、休閒、教
育等六大機能,有助於提高大眾運輸使用率、形成步行生活圈,
降低地區未來交通量。
三、經國特區分期分區發展計畫
本計畫就土地權屬之複雜度及開發難易度,分成四期開發,各
區範圍及面積茲說明如下:
(一)第一期開發區
位於經國特區之西南側地區,即工六、工七、工九等工業區
及周邊土地。開發範圍東以春日路為界、南至南平路、西鄰南崁
溪、北以有恆街及經國路為界,面積約62 公頃。
(二)第二期開發區
位於經國特區之西側地區,即長榮貨櫃場現址。開發範圍東
以經國路為界、南至有恆街、西鄰南崁溪、北以高速公路為界,
面積約26 公頃。
(三)第三期開發區
位於經國特區之東側地區,即桃林鐵路以東之中油煉油廠土
地,開發面積約474 公頃。
(四)第四期開發區
位於經國特區之中央偏西地區,即桃林鐵路以西土地。開發
範圍東以桃林鐵路為界、南至健行路、西以春日路為界、北至高
速公路,面積約96 公頃。
37
圖15 經國特區分期分區發展計畫示意圖
38
柒、發展現況分析
一、人口成長與分布
桃園縣民國98 年底人口為1,978,782 人,自民國85 年到98 年
間,平均人口成長率為1.86%,其中又以社會增加率之增長較為顯
著(年平均值為1.17%),顯示桃園縣就業機會多且都市發展程度高,
足以吸引外來人口進駐。而其他鄉鎮市人口成長中以蘆竹鄉之年平
均4.90%最為快速(社會增加率為4.02%)、桃園市則為2.79%(社會
增加率為2.18%)、龜山鄉為1.94%(社會增加率為1.12%)。(詳見表
2、3)
南崁都市計畫區之範圍涵蓋桃園市、蘆竹鄉、龜山鄉等三個行
政區域,計畫總面積約3,260 公頃,其中隸屬蘆竹鄉行政轄區部分
之面積約2,017.29 公頃(佔計畫區61.88%)、桃園市行政轄區部分
之面積約1,060.48 公頃(佔計畫區32.53%)、龜山鄉行政轄區部分
之面積約182.23 公頃(佔計畫區5.59%)。有關各行政區域及都市計
畫區之人口發展現況說明如下:
(一)桃園市人口現況
桃園市民國98 年底人口數為401,096 人(約佔全縣人口數
20.27%),成長率為1.01%與同年全縣之成長率1.02%相當。
(二)蘆竹鄉人口現況
蘆竹鄉民國98 年底人口數為138,727 人(約佔全縣人口數
7.01%),成長率為2.16%高於同年全縣之成長率1.02%。
(三)龜山鄉人口現況
龜山鄉民國98 年底人口數為135,692 人(約佔全縣人口數
6.86%),成長率為1.27%略高於同年全縣之成長率1.02%。
(四)都市計畫區人口現況
根據民國98 年底人口資料顯示,南崁地區都市計畫屬桃園市
轄區內之居住人口為148,807 人(佔全市人口37.10%)、蘆竹鄉轄
區內之居住人口為82,529 人(佔全鄉人口59.49%)、龜山鄉轄區內
(南上村、大坑村)之居住人口為4,057 人(佔全鄉人口2.99%),合
計南崁地區都市計畫之居住人口為235,392 人,已超出該計畫人
39
口(150,000 人)達85,392 人。
表2 桃園市、蘆竹鄉、龜山鄉歷年人口數與成長率一覽表
桃園縣 桃園市 蘆竹鄉 龜山鄉
年度
(民國) 人口數
(人)
成長率
(%)
人口數
(人)
成長率
(%)
人口數
(人)
成長率
(%)
人口數
(人)
成長率
(%)
85 1,570,456 2.99% 283,861 4.44% 75,345 7.60% 106,052 2.45%
86 1,614,471 2.76% 294,974 3.84% 81,025 7.26% 108,866 2.62%
87 1,650,984 2.24% 304,857 3.30% 85,764 5.68% 110,352 1.36%
88 1,691,292 2.41% 316,438 3.73% 91,664 6.65% 112,195 1.66%
89 1,732,617 2.41% 328,754 3.82% 98,039 6.72% 114,391 1.94%
90 1,762,963 1.74% 338,361 2.88% 103,095 5.03% 115,466 0.94%
91 1,792,603 1.67% 347,160 2.57% 108,425 5.04% 117,969 2.14%
92 1,822,075 1.63% 357,647 2.98% 113,535 4.60% 119,843 1.58%
93 1,853,029 1.68% 368,765 3.06% 118,581 4.35% 122,705 2.36%
94 1,880,316 1.46% 377,345 2.30% 122,947 3.62% 125,214 2.02%
95 1,911,161 1.63% 384,803 1.96% 127,765 3.84% 129,846 3.63%
96 1,934,968 1.24% 391,822 1.81% 131,942 3.22% 131,691 1.41%
97 1,958,686 1.22% 397,056 1.33% 135,768 2.86% 133,977 1.72%
98 1,978,782 1.02% 401,096 1.01% 138,727 2.16% 135,692 1.27%
年平均 - 1.86% - 2.79% - 4.90% - 1.94%
資料來源:桃園縣統計要覽及桃園市、蘆竹鄉、龜山鄉戶政事務所。
40
表3 桃園市、蘆竹鄉、龜山鄉歷年人口自然增加率與社會增加率一覽表
桃園縣 桃園市 蘆竹鄉 龜山鄉
民國
(年) 總增
加率
自然
增加率
社會
增加率
總增
加率
自然
增加率
社會
增加率
總增
加率
自然
增加率
社會
增加率
總增
加率
自然
增加率
社會
增加率
85 2.99% 1.20% 1.79% 4.44% 1.19% 3.25% 7.33% 1.52% 5.81% 2.42% 1.29% 1.13%
86 2.76% 1.20% 1.56% 3.84% 1.28% 2.56% 7.01% 1.57% 5.44% 2.59% 1.27% 1.32%
87 2.23% 0.92% 1.31% 3.39% 0.99% 2.40% 5.52% 1.19% 4.33% 1.35% 0.95% 0.40%
88 2.41% 0.99% 1.42% 3.73% 1.05% 2.68% 6.44% 1.41% 5.03% 1.65% 1.07% 0.58%
89 2.41% 1.08% 1.33% 3.82% 1.19% 2.63% 6.72% 1.55% 5.17% 1.92% 1.14% 0.78%
90 1.74% 0.85% 0.89% 2.88% 0.88% 2.00% 5.03% 1.28% 3.75% 0.94% 0.95% -0.01%
91 1.67% 0.77% 0.90% 2.57% 0.84% 1.73% 5.06% 1.19% 3.87% 2.14% 0.89% 1.25%
92 1.63% 0.66% 0.97% 2.97% 0.74% 2.23% 4.58% 0.96% 3.62% 1.57% 0.71% 0.86%
93 1.69% 0.59% 1.10% 3.06% 0.66% 2.40% 4.35% 0.96% 3.39% 2.36% 0.62% 1.74%
94 1.46% 0.53% 0.93% 2.30% 0.65% 1.65% 3.62% 0.91% 2.71% 2.02% 0.59% 1.43%
95 1.63% 0.53% 1.10% 1.96% 0.57% 1.39% 3.85% 0.89% 2.96% 3.63% 0.60% 3.03%
96 1.24% 0.52% 0.72% 1.81% 0.58% 1.23% 3.22% 1.02% 2.20% 1.41% 0.48% 0.93%
97 1.22% 0.49% 0.73% 1.33% 0.53% 0.80% 2.86% 0.88% 1.98% 1.72% 0.60% 1.12%
資料來源:都市及區域發展統計彙編,85~97 年。
表4 南崁地區都市計畫之人口發展概況
行政轄區
民國98年底
人口數(人)
佔該市(鄉)
總人口比例
現行計畫人
口(人)
人口發展率
桃園市 148,807 37.10%
蘆竹鄉 82,529 59.49%
龜山鄉 4,057 2.99%
合 計 235,392 --
150,000 156.93%
41
二、產業發展
桃園縣整體產業結構以二、三級產業發展為主,其中服務業進
10 年逐年成長,顯示桃園縣逐漸邁向三級產業發展。以各級產業就
業人口而言,農林漁牧業及工業之就業人口比例逐年下降,服務業
則呈現逐年上升之趨勢。(詳表5)
表5 桃園縣各級產業就業人口統計表
農林漁牧業
(一級產業)
工業
(二級產業)
服務業
(三級產業)
合 計
民國
人數
(千人)
比例
(%)
人數
(千人)
比例
(%)
人數
(千人)
比例
(%)
人數
(千人)
比例
(%)
86 年 28 4.35 328 51.01 287 44.64 643 100.00
87 年 24 3.66 335 50.20 308 46.14 667 100.00
88 年 23 3.39 344 49.83 323 46.78 690 100.00
89 年 23 3.26 364 50.63 331 46.11 718 100.00
90 年 24 3.34 357 49.23 344 47.43 725 100.00
91 年 19 2.57 355 48.28 3462 49.15 736 100.00
92 年 15 1.98 363 48.35 373 49.67 751 100.00
93 年 16 2.07 369 47.35 395 50.58 780 100.00
94 年 17 2.03 375 46.21 420 51.76 812 100.00
95 年 15 1.75 390 46.29 437 51.96 842 100.00
資料來源:桃園縣統計要覽。
民國95 年底桃園縣工商業場所單位數達6 千家以上鄉鎮市,依
序為桃園市、中壢市、平鎮市、龜山鄉、八德市、蘆竹鄉,合計約
佔全縣工商業場所單位數76%;另工商業就業員工數達5 萬人以上
鄉鎮市,依序為桃園市、中壢市、蘆竹鄉、龜山鄉、平鎮市、楊梅
鎮,合計約佔全縣工商業就業員工數67%。(詳表6)
42
表6 桃園縣各鄉鎮市工商業場所單位及員工人數增減情形表
場所單位數(家) 員工人數(人)
地區
95 年底 90 年底
增減比例
(%)
95 年底 90 年底
增減比例
(%)
桃園縣 85,607 65,039 31.62 737,446 607,070 21.48
桃園市 21,395 16,142 32.54 131,787 105,141 25.34
蘆竹鄉 6,204 4,089 51.72 93,996 78,232 20.15
龜山鄉 7,103 4,879 45.58 88,944 67,657 31.46
中壢市 16,338 13,053 25.17 120,493 106,569 13.07
大溪鎮 3,553 2,645 34.33 21,461 15,555 37.97
楊梅鎮 5,358 4,147 29.20 50,863 45,343 12.17
大園鄉 3,551 2,702 31.42 45,395 39,528 14.84
八德市 6,536 5,166 26.52 41,350 33,204 24.53
龍潭鄉 4,266 3,428 24.45 40,092 26,465 51.49
平鎮市 7,441 5,662 31.42 58,228 50,969 14.24
新屋鄉 1,652 1,348 22.55 14,133 10,769 31.24
觀音鄉 1,879 1,528 22.97 30,043 27,083 10.93
復興鄉 331 250 32.40 661 555 19.10
資料來源:民國90 年、95 年台閩地區通商普查調查報告。
43
三、南崁地區都市計畫之發展現況
(一)土地使用發展
1.住宅區:計畫面積520.19 公頃,已發展使用面積為405.35 公頃,
發展率為78%。低密度住宅區,為配合民國72 年省府辦理改善
農民住宅計畫,計畫面積0.97 公頃,發展率為100%。
2.商業區:計畫面積26.47 公頃,已發展使用面積為12.89 公頃,
發展率為49%。
3.工業區:計畫面積779.91 公頃(含零星工業區6.54 公頃),工業
區已使用面積為618.39 公頃,使用率為80 公頃,零星工業區使
用面積為6.38,使用率為98%。
4.貨櫃貨運轉運中心區:計畫面積26.61 公頃,現況已開發完成,
目前為長榮貨櫃場使用。
5.工商綜合專用區:計畫面積5 公頃,現況已開發完成,目前為台
茂南崁購物中心使用。
6.行政區:計畫面積2.03 公頃,現況已開發完成,為台灣更生保
護會使用。
7.文教區:計畫面積2.99 公頃,位於計畫區之西南側,現況為新
興國小使用,已發展使用面積為1.35 公頃,發展率為45%。
8.保存區:計畫面積0.4 公頃,現況作寺廟(宏善寺)使用。
9.河川區:計畫面積84.64 公頃,係為配合南崁溪河川整治計畫劃
設。
10.農業區:計畫面積1,279.49 公頃,現況多為農業使用,其間分
布部分舊有部落。
11.保護區:計畫面積70.06 公頃,位於計畫區之東北側。
(二)公共設施開闢情形
1.機關用地:計7 處,面積25.99 公頃,使用面積23.03 公頃,開
闢率89%。
2.學校用地
(1)文小用地:劃設18 處,面積33.92 公頃,已開闢面積32.46
公頃,開闢率為95.7%。
44
(2)文中用地:劃設7 處,面積20.04 公頃,已開闢面積19.93
公頃,開闢率為99.45%。
(3)文高(職)用地:劃設3 處,包括少年輔育院,面積11.23 公
頃,目前僅少年輔育院開闢使用。
3.公園用地:劃設16 處,面積為14.66 公頃,已開闢面積為11.92
公頃,開闢率為81.31%。
4.綠地綠帶:於高速公路兩側、工業區及住宅區之間、河川沿岸等
處劃設綠地綠帶,面積為56.47 公頃,現況多為既成道路使用,
開闢率為0.23%。
5.兒童遊樂場用地:劃設26 處,面積5.54 公頃,已開闢面積0.16
公頃,開闢率為2.89%。
6.藝文展演用地:計畫區南側劃設1 處藝文展演用地,面積5.29
公頃,已完全開闢使用。
7.省立育幼院用地:劃設1 處,面積1.59 公頃。
8.市場用地:劃設2 處,面積0.48 公頃,目前市一用地已完全開
闢使用,開闢率為33.33%。
9.加油站用地:劃設3 處,面積0.69 公頃。
10.停車場用地:劃設2 處,面積0.21 公頃。
11.變電所用地:劃設3 處,面積1.58 公頃。
12.電路鐵塔用地:計畫區西側劃設電路鐵塔用地,面積0.01 公頃。
13.河川用地:於南崁溪支流劃設河川用地9.48 公頃。
14.溝渠用地:計畫區西南側劃設溝渠用地,面積0.16 公頃。
15.污水處理場用地:劃設2 處,面積18.14 公頃。
16.殯儀館用地:劃設1 處,面積0.89 公頃。
17.墓地:劃設1 處,面積2.7 公頃。
18.道路用地
聯外道路以中山高速公路為主軸,並劃設6 條主要聯外道
路通往鄰近之海湖、竹圍、龜山、桃園等鄰近地區。另配設區
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出入道路及人行步道等,面積253.78
公頃,開闢率85.35%。
45
19.鐵路用地
現行計畫將林口發電廠專用鐵路(桃林鐵路)劃設為鐵路用
地,南北貫串本計畫區,面積11.54 公頃,目前均已開闢使用,
使用率100%。
另高速鐵路東西向貫串本計畫區北側,劃設鐵路用地供高
速鐵路與高速鐵路兼道路使用,面積9.51 公頃。
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建設計畫,其計畫沿線於本計
畫區北側設於A10 捷運車站,行經範圍以高架方式通過配合「臺
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建設計畫」,於本計畫區北側設置捷運
設施用地,面積1.71 公頃;捷運車站用地,面積0.92 公頃;
捷運車站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面積0.01 公頃。
46
表7 南崁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現況分析表
項 目
計畫面積
(公頃)
使用面積
(公頃)
使用率
(%)
住宅區 520.19 405.35 78
低密度住宅區 0.97 0.97 100
商業區 26.47 12.89 49
工業區 773.37 618.39 80
零星工業區 6.54 6.38 98
貨櫃貨物轉運中心區 26.61 26.61 100
工商綜合專用區 5 5 100
行政區 2.03 2.03 100
文教區 2.99 1.35 45
保存區 0.4 0.4 100
河川區 84.64 -- --
農業區 1,279.49 -- --
保護區 70.06 -- --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小計 2,798.76 1,079.37 39
機關用地 25.99 23.03 89
學校用地 65.19 56.33 86
公園 14.66 11.92 81
綠地綠帶 56.47 0.13 0
兒童遊樂場用地 5.54 0.16 3
藝文展演用地 5.29 5.29 100
省立育幼院用地 1.59 1.59 100
市場用地 0.48 0.16 33
加油站用地 0.69 0.45 65
停車場用地 0.21 0.04 19
變電所用地 1.58 0.23 15
電路鐵塔用地 0.01 0.00 0
河川用地 9.48 8.23 87
溝渠用地 0.16 0.00 0
污水處理場用地 18.14 0.00 0
殯儀館用地 0.89 0.8 90
墓地 2.7 2.54 94
道路廣場用地 253.78 216.61 85
鐵路用地 11.55 11.55 100
鐵路用地(供高速鐵路使用) 5.79 5.79 100
鐵路用地(供高速鐵路兼道路使用) 3.72 3.72 100
捷運設施用地 1.71 0.00 0
捷運車站用地 0.92 0.00 0
捷運車站用地(兼供道路使用) 0.01 0.00 0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小計 486.55 348.57 72
合 計 3,285.31
資料來源: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公展草案),民國98 年8 月。
47
圖16 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現況示意圖
48
四、計畫區發展現況
(一)土地使用現況
計畫區內土地因多屬工業區,故現況主要以工業使用為主,
其中工六屬於住宅、工業混合使用,土地使用率約為85%
留言列表